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出路
作者:杨建义(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主要是为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师资力量。当前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面临挑战,亟待寻找破解之道。
师范高等教育发展需克服各种挑战
在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中,可以按照学校类别进行“条式”分类,也可以按照办学层次进行“块状”分类。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都被“块状”分为高职高专类,按照职业院校进行建设管理。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对如何发展具有类型特色职业教育提出了具体的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规划了职业教育发展目标,要求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如何在类型教育的定位下找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优势,是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其一,从发展规模来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以学前和小学教师培养为目标,由于师资补充数量的相对稳定性和严格的考录机制,具有明显的事业性特征。尤其是面向小学师资培养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场性较弱,招生数量较为稳定,学校规模难以因之获得快速发展。在职业教育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形成了与其他高职院校规模发展的比较性弱势。
其二,从内涵建设来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在于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与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有着不同的规律和方式。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师范专业属于所谓的“长线专业”,面向职业岗位,不仅要重视教育教学技能,而且要更加注重知识结构的完整性,更加注重师德的训练和养成,更加注重作为未来教师人格魅力的涵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助力产教研融合,面向就业市场,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人才培养体系,实行“课岗赛证”相统一的培养方式,更加注重技术技能训练,更加注重与岗位直接结合的学习方式,更加注重职业资格的获得。由此可见,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与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但是,在内涵建设质量评价上,我们将把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纳入以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标准的评价体系,自然在许多指标上处于劣势,如核心评价指标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远远低于其他职业院校。
其三,从动员社会资源上,职业教育突出产教深度融合,形成市场导向、供需匹配的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深度、及时地融入产业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由此,能够有力激发各个主体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通过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等方式,实现课岗合一、人职结合,形成服务社会的直接效应。在这一点上,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难以望其项背的。因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在于师范教育,而教师的培养很难调动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为此,《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强调,推动地方政府、学校、社会各方深度参与教师教育。
从专科办学定位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现实之困
2021年11月,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教师的学历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教师学历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需要。但对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来说,将面临巨大挑战。
职业教育“十四五”期间的目标已经明确,将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如前所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进入“双高计划”的数量很少,与此同时,支持部分办学历史悠久、质量优质、效益明显、地方发展急需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尤其为以小学教师培养为重点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辟了一条发展新路。从目前来看,有的省份试行以小学教师培养为重点的专科学校与本科院校合作模式,构建“3+2”专本贯通培养机制,积累人才培养经验,拓展办学视野,等等。虽然能暂时解决发展之需,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问题亟待解决。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路径思考
在新的形势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该在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大格局中,优化类型定位,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地寻求发展之路。
一是升格为培养农村小学教师为主的师范本科院校。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660.08万人;生师比16.33∶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8%;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70.30%。现实中,农村教师学历合格率一般低于城市,对农村教育而言,无论是农村小学教师的存量学历提升调整,还是增量补充,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小学的本科师资培养。因此,按照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参与乡村薄弱区域、紧缺领域师资培养供给,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并保持传统和优势的发展之路。
二是转型升格为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这对职业教育提质增效提出了更高期待。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88.99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38万人;在校生1311.81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3.98万人。可以预见,中等职业学校需求将持续增加并提出更高要求,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型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这是一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兼具示范性、技术性的发展之路。
三是调整现有办学格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者作为专升本人才培养的前端教育模式,持续培养专科层次人才;或者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转向以培养学前教育人才为重点。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319.10万人,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比例87.60%。可见,广大幼儿园对优质师资仍有较大需求空间。但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质化发展的倾向值得注意。
四是转型为职业院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为职业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转型提供了可能选项。但这意味着放弃师范教育的基础和特色。
每一个发展路径都是一种可能,也是一种选择。学校发展是一项多主体行动工程,也是客观基础和主观努力共同作用的结果,说到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出台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创造了更多机遇。
为此,一要摸清校情,对每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历史、特色优势、设施条件、师资队伍进行全面摸底,把握转型发展的客观基础和现实支撑。
二要以学校为主体、以地方政府为依托,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一校一策发展机制,避免“一刀切”或“大杂烩”式的发展模式。
三要强化引导院校发展的顶层设计,突出指导性、规划性,减少办学非核心指标的指令性要求,增强学校在发展中的主体性、主动性,赋予学校从实际出发选择发展路径的自主权,走出一条符合学校、地方区域实际的发展之路,既不设过多的制约,也不给无序发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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