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权威部门话开局】
光明日报记者 鲁元珍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充满活力、充满韧性的亿万经营主体。4月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尤为重要,市场监管部门将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筑牢坚实基础。
加大帮扶力度 促进个体经济发展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从2013年的4000多万户增长到目前的1.16亿户,在吸纳和稳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个体工商户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下,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需要倍加呵护的一类经营主体。
对此,罗文指出,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帮扶支持力度,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在社保、税费等方面积极研究支持政策,继续办好“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二是实施好分型分类培育试点,针对个体工商户“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种不同类型,以及“名特优新”四个不同类别,实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科学精准帮扶。三是用好个体工商户服务平台,整合各方资源,为广大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培训、招聘用工、法律政策等各项信息服务,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四是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融入监管服务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加强信用监管 提升监管效能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近年来,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实现了对企业的精准监管,提升了监管效能。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信息归集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归集公示全量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既增强了企业信息透明度,也发挥了鼓励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共治的作用。该系统自上线以来,已归集企业信息54.7亿条,累计访问量达3000亿次,日均访问量超过1亿次。
“在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方面,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协同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完善经营主体的权益保护机制,实施信用修复,鼓励自我纠错、重塑信用。”蒲淳说,截至今年2月底,已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3.6万条,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87万条,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984.7万户。
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既减少了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又提升了监管效能。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增强了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维护价格秩序 保护消费者权益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跟每一个消费者密切相关。在维护价格秩序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立足自身职能稳定物价、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指出,在涉疫物资方面,以强监管有效应对涉疫药品、防护用品和医疗用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针对不法经营者对涉疫药品、医疗用品囤积惜售、哄抬价格现象,第一时间发布《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明确“九不得”要求。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共立案6253起,处罚金额3939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的价格秩序。
在大宗商品方面,在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持续加大监管执法的力度。如针对煤炭价格上涨影响电力能源保供问题,对煤炭主产区开展价格检查,对21家违法企业从重处罚;针对化肥价格上涨影响春耕备耕问题,对3家化肥企业哄抬钾肥价格进行处罚;针对铁矿石价格上涨影响产业链稳定问题,积极发挥行政指导、提醒告诫、调研督导作用,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有效遏制价格不合理快速上涨势头。
在民生商品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特色商品,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行业的专项治理,着力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针对校外培训“虚构、夸大、诱导”等乱象对15家机构顶格处罚;针对“天价”月饼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从食品安全、价格、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共检查酒店、商超8万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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