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
既要拆“篱笆”,也要培“土壤”——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
光明日报记者 姚亚奇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6月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意见》出台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了一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李春临说。
李春临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上持续发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介绍,我国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更加完备。修改反垄断法,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指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今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不当市场干预行为。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2022年以来,办结78件行政性垄断案件,及时纠正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效促进国内循环畅通。
朱剑桥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相关配套制度将进一步健全
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我国推动一批实质性改革举措相继落地、渐次开花。比如,稳妥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政策,统一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监管职责,推动形成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加快构建统一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等。
“总体来看,各要素领域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产生了改革与发展互促共进的叠加效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将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
在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李春临介绍,2023年,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清单落地实施机制,加力破除各类隐性壁垒,探索更加规范高效的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路径,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
在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方面,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将提升城市商业能级,打造更多智慧便民的消费场景;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此外,还将深入开展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和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突破供给约束堵点、卡点、脆弱点,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机衔接,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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