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短两”被挂牌公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作者:赵志疆
近日,网曝海南三亚荔枝沟菜市场两个商家被贴缺斤短两警告黄牌,引发网友关注。荔枝沟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工作人员回应称,要挂满30天,30天之后就可以撤下来,“确实能督促商家改正”。
实际上,因缺斤短两被挂牌的不只是三亚商户。今年6月,广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监管局开展了称量器具缺斤短两专项检查。使用弄虚作假计量秤具的商户,被现场挂上了“因缺斤短两被依法查处商户”公示牌。此外,山东济南、广西南宁、福建厦门等城市,也都采取了同样的行动。
日常生活中,缺斤短两是最常见也最为人所痛恨的不良经营行为。一些不良商贩为了赚取昧心钱,要么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要么在称重过程中耍小动作,挖空心思算计消费者。因为他们行事诡秘,缺斤短两行为常常令消费者防不胜防;因为涉及金额普遍不大,即使遭到消费者投诉,不良商贩往往也只是被罚款了事。问题是,如果不能令不良商贩感受到切肤之痛,他们很容易故技重施,甚至是变本加厉地缺斤短两,试图“堤内损失堤外补”。
相比于惯常采用的罚款,挂牌公示无疑更加直观而且醒目:一方面,可以使消费者对商户曾经有过的违规行为提高警惕,从而更加严格地监督商户行为,避免“踩坑”;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名誉处罚”的方式提高不良商户的违规成本,使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为此付出代价,对试图走捷径赚黑心钱的行为进行纠偏。对于周边商户来说,不良商家被挂牌公示既能剔除“害群之马”,也能维护整体市场经营环境。
有人质疑,挂牌公示会导致违规商户“没法做生意”。这样的担忧显然是多虑了,诚实守信是开门做生意的第一准则,无论是市场还是消费者,都不欢迎那些坑蒙拐骗的“生意人”。让不良商户在接受处罚之外感受到切肤之痛,也正是挂牌公示的目的所在——由此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一种态度: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常见做法。在餐饮市场和旅游市场上,多地都推出了“红黑榜”,将缺斤短两的不良商贩公之于众,以此来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这不失为市场管理中的有益探索。
当然,要想根治缺斤短两的痼疾,仅凭挂牌公示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明确的是,挂牌公示只是依法处罚之外的辅助措施,既不能替代处罚,也不该一“挂”了之——对于那些屡教不改者,理应做出更加严厉的处罚,以法律的刚性维护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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