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新业态带来的社会流动
作者:王春光(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数字化乡村建设已经被国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国家把数字化建设作为向农村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于改善乡村生活质量、增强乡村与外部社会的联系和交流、提升乡村居民的现代化素质、缩小城乡差距等,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笔者曾提出,当前中国现代化进入了新社会转型时期,其表现不是过去那种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伦理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转变;而是同时出现反向的转变:城乡突破二元结构,出现城中有乡、乡中有城的城乡融合,农业与其他产业也走向融合,出现新的业态。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要素是数字化。由数字化带动的新业态在乡村已经出现,比如淘宝村、淘宝镇、智慧农业、数字大棚农业、直播农业等,农旅、文旅等乡村旅游经济新业态,以及各类乡村文创,都与数字化紧密关联。新业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地方当作乡村振兴的主打方向。那么,数字化给乡村带来了什么样的社会分化和流动呢?
虽然手机在村民当中的普及程度相当高,也有不少村民用手机上网购物,由此带动农村快递业的发展,给村民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销售提供了机会,但是真正形成新的业态并不是容易的事。乡村出现的新业态多种多样,大多围绕农业生产、生态景观和乡村文化,通过数字化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新业态的参与主体中有普通村民,但是普通村民却发挥不了带头主导作用,能带头且发挥主导作用的主体往往是政府、村集体、企业、入乡的城市市民以及返乡创业者。
可以说,当前的数字化乡村建设不能带来直接的社会流动机会,特别是向上流动的机会,只能间接地促进这样的机会,比如有利于吸引外部资源进入乡村,有利于乡村人口到外部寻找发展资源等等。
例如,东部沿海地区某村有很长的文旦种植史,从1983年开始就有村民较大规模地种植文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当地政府依托文旦种植,将该村打造成文旦旅游村。该村通过数字化建设构筑了电商平台,将文旦种植、采摘、包装、保存、加工、销售和运输等环节连接起来,并融入了文化和旅游,形成新的产业形态。不仅使种植户获得更多的收入,还吸引了部分外出打工青年回流。这样的新业态是否为打工者、务农者创造了向上流动的机会呢?对于回流的打工青年,新业态确实改善了他们的就业条件和状态,但还没有使得他们实现社会阶层的跃升;而那些文旦种植户从数字化建设中获利最多,他们的生意做得比以前大,但他们依然是“小老板”“中老板”的角色和身份。当然会出现个别回流的打工青年通过努力转变为小老板,而大多数老板还是原来的老板。该村有几十位老板在外经商,他们中也有部分回村投资文旦产业,但并没有借此完成向上的社会流动。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数字化嵌入原来的产业,并衍生出更多的新产业,实现了产业融合。在融合成新产业、新业态的过程中,并没有解构原先的社会结构和关系,而是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上,因此并没有拓展出新的社会分化渠道和机制。
当然,数字化带来的新业态,并不是完全没有改善社会结构的作用。就像上一个案例所呈现的,外出打工的青年回流在家门口就业,也获得了创业的机会。对于其个人来说,获得了向上流动,但是并没有出现很多青年实现向上流动的规模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字化只是在原先的社会阶层结构上促进存量的改善,即完善了原来的社会分化和流动机制,让其变得比以前更有弹性。其原因是,数字化带来的新业态发展需要相应的投入,虽然给务工者和务农者提供了投资的机会,但是他们不拥有新业态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条件,因此只有少数人能够利用这一机会,即便如此也是沿着原先的社会分化和流动机制向上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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