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托班也该“托”起学生的安全
作者:土土绒
近日,一则“萧山某培训机构老师殴打学生”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画面显示,一教室内,坐在讲台边的男老师,先是拿书猛砸一位坐在第一排的男生,之后走上前敲打该男生的头部,脚踹其腹部,最后甚至将男生抱摔在地……
当地街道发布情况说明,证实网络流传视频内容属实。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报显示,该托管机构实际为晚托点,已被责令关停,涉事者汪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后,记者采访曾在该晚托点上过课学生和学生家长,他们表示:“老师以前用书砸过其他小朋友的”“老师一直都是很凶的”。由此可见,这名老师体罚学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不过这一次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体罚得尤其严重,才被家长所注意,并在社会上引起舆论热议。
晚托班的老师也是老师,至少在晚托时间内对学生负有看护、保护职责。老师应该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这一点在相关法律中早有明确规定。我国《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其他教育机构的老师,都没有权利体罚学生。任何形式的体罚都是违法的。
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不光要受到所在教育机构的处分,还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这名老师在殴打学生时异常粗暴,丝毫没有克制,整个过程令人揪心,不由担心这名男生的受伤情况。不过,涉事者汪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相信最终会给受害学生和家长一个公平的交代。
但是,为什么“不得体罚学生”说了这么多年,依然有人如此简单粗暴地对待学生?这恐怕与晚托班的性质有关。晚托班是课后托管的一种,是应家长实际需求而开展的教育服务,在学校放学、家长下班到家之前这段时间,承担学生的托管工作,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学习辅导和生活管理。晚托班的门槛不高,不少家长也觉得,托管老师就是带孩子做做作业而已,用不着要求太高,这就导致了从业人员的鱼龙混杂。一些托管班老师没有教学经验,也缺乏基本职业素养,就敢开班带学生。此外,很多晚托班就开在居民社区里,不太引人注意,很容易成为监管“盲区”。
晚托班也该“托”起学生的安全和信任,不能因为行业门槛不高,就降低服务质量,甚至出现老师随意殴打学生的现象。当地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萧山区将对全区托管机构情况开展排查,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力量。就从业人员来说,托管也是教育行业的一部分,也应该具有相应的知识储备和基本的法律意识。既然入了这一行,就要懂得关心爱护学生,否则,放纵了自己的“坏脾气”,这就不仅仅是个性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了。(土土绒)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