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作者:贾舒、关洛桐
《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10.3%,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41.5%,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劲动能。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中发展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催生数字产业化、拉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治理数字化的重要引擎,还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22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3.83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3.5%,相关产业吸纳就业近7000万人,全国网上零售额连续十年保持全球最大规模,在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电商平台是数字技术集成载体,而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具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不断转型升级,成为我国消费创新的重要引擎、国内大循环的核心支撑以及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是有利于打通数字要素的全链条循环。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驱动各行业培育全新的组织方式,推动数据、人才、资本等资源要素集聚整合、弹性匹配、动态共享,推动资源配置从单点、局部、静态优化向多点、全局、动态优化演进,促进数据驱动的创新、数据驱动的生产和数据驱动的决策,以数据流打通融合发展要素链,带动实体经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实现循环流转。
二是有利于打通“生产—消费”循环。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以个性化需求汇聚指导制造、产品、服务等环节的柔性匹配,助力打通工业领域生产侧和消费侧,逐步推动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各类资源的集聚整合,开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运维、供应链协同等业务,推动工业活动从单打独斗向产业协同转变,推动工业全系统从局部优化到全局优化、全生态构建,促进实现工业转型升级。
三是有利于“线上线下”一体化循环融通。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平台运营能力的数字原生企业,运用技术、数据、市场、平台等数字能力优势,逐步向生产制造、供应链配套等链条延伸,探索基于电商平台的实体经济新型发展模式和业态,从而实现由传统企业向新型实体企业的转型。新型实体企业基于线上全方位升级数字化消费体验,将加快构建线下工厂或汇聚分散的“云制造”能力,强化分布式供应链部署,围绕动态变化的个性需求实施大规模定制生产、柔性制造,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的快速反应,满足消费升级带来的产品服务需求。
当前,电子商务已经全面融入我国生产生活各领域,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创造了大量新职业、新岗位,成为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电子商务发展仍然面临不规范、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电商平台充分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排他性交易从而打造独家垄断的细分市场,妨碍或限制各类竞争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秩序,利用资本优势以及技术优势不断提升以金融为赢利模式的资产配比,注重经营模式创新,忽略原始技术创新,从价值链上下游抢夺实体经济创新资源,成为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最大堵点。如何发挥好电商平台各类优势,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全面赋能实体经济,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构建以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一是持续净化电商生态,实现电商平台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快电商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对“二选一”、不正当竞争、大数据杀熟和直播打赏骗局等问题的监管力度,明确商业伦理、道德边界、数据确权,执行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宏观引导和调控,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提升平台所有参与主体的经营价值,从而实现平台与实体企业形成共利、共赢、共享的良性循环。
二是推动电商平台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要素供需匹配。加快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依靠互联网连接性特点,让资本、技术等资源供需更加高效匹配,有效地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各类资源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下有效流动,提升经济资源协同配置效能,有效打破资源要素流动壁垒,让实体经济的资本、商品、信息、知识各要素顺畅流通,通过全国统一大市场带来的乘数效应不断做大市场规模,获得更多要素回报。
三是推动电商平台与实体经济技术需求的有机对接。积极引导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大型龙头电商平台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进行基础性研发,参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卡脖子”技术突破,持续提升实体经济创新意愿,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为企业创新带来的联通效应,以平台技术的创新优势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贾舒、关洛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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