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王悦阳、张辛欣)记者11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明确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其中换电模式车型需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
公告指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撤销。相关车型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政策切换符合性相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调整的指标充分参考已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双积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政策,同时预留了过渡期。从行业影响来看,有利于稳定汽车市场、引导技术进步和节能消费、引导企业保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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