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年起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调整技术要求
光明日报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刘坤)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其中,换电模式车型需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公告调整的指标充分参考已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双积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政策,同时预留了过渡期。
公告提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撤销。
《光明日报》(2023年12月12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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