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交不能站立乘车”也是一种形式主义
作者:龙之朱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发布《长沙县城乡公交车辆“一人一座一带”告知书》,规定城乡公交不再允许乘客站立乘车。该规定实施后,不少乘客反映等车时间变长,乘车不便。长沙县交通运输局表示,该规定是根据上级文件出台的,也考虑了乡道路况的复杂性及乘客安全问题,将长期执行。
这一规定出台后,迅速冲上热搜,引发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城乡公共交通这一偏“冷门”的话题,也因此进入公众视野,被人打量端详。
公交车不能站立,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根据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公交车载客1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何况只是有人站立。当地响应上级文件里的要求,却导致大量乘客阻塞于路途,未免寻章摘句,僵硬刻板,并不可取。
当然,与人们熟悉的城市公交不同,城乡公交的情况确实很复杂,安全隐患也更多更大,路况、车辆、司乘人员等等问题都暗藏着风险隐患。这或许也是长沙县不让乘客站立乘车的政策初衷。
主管部门出手治理,确实有必要。然而,应该治理和如何治理,并不是一回事。在这个问题上,长沙县恰恰采取了不合适的“一刀切”办法,不让乡亲们站着乘车。这貌似“为了你好”,实则是一种形式主义。
一方面,此举或许能够减少城乡公交发生交通事故,但因此被拦阻的乘客,则可能选择其他如电三轮、摩托车、出租车等通行方式。还是那些条路,还是那些乘客,如果因为忙乱,或因为选择了其他更不安全的交通方式出现事故,能算是保安全吗?这种堵住一头的办法,貌似在执行上边的规定,但本质上暴露的是不负责任的驱赶思维。
另一方面,不让乘客站立乘车,也并不能缓解民众的出行困难。逢年过节,人们都要出门走亲访友,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私家车,这个时候满足乘车需求恰恰应当被给予更高的优先级。
由于职业的关系,我经常需要下乡,现在联系城乡的公共交通并不能让人满意。大大小小的车辆,啥都有;一些公交线路的经营因陋就简,安全隐患无时无处不在。城乡公交的种种窘境,与经营收益不高有关系,但也与监管责任没能很好落实有关系。乡村公路路况不好、车辆状况欠佳,这需要交通、交管部门更全面、系统的管理,而不是一说保安全就不允许站立乘车。当下这种对城乡交通的忽视,显然是有问题的。
这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民众对城乡公共交通的诉求越来越高。地方政府要听得见这种呼声,并想方设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满足民众的需求。这不仅是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必然,也是维护公共交通安全高效的必然。(龙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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