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店门口贴招工启事被罚,别再骚扰人间烟火了
光明网评论员:据媒体报道,湖南长沙市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最近开出了一张《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区内一家图文广告店在店铺玻璃墙上张贴一张招工启事的行为,作出罚款五十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根据当地行政执法局的说法,罚款也有理由。《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和树干、电杆上刻画、涂写。在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看来,罚款似乎是“正当”的。但是一个“招工启事”算不算是“宣传品”,这本身就很值得商榷;而从人们的生活经验来说,这种贴一张“招工启事”或“旺铺转租”之类的告示非常常见。当事人说他“心里不服”,确实,这种“不服”可以理解。
这个处罚不算多、只有50元,但在互联网上却激起巨大的反感。理由很简单,这种吹毛求疵看起来就是一种对小本买卖的骚扰,刻意给正常经营制造麻烦和门槛。
可以想象,该店铺原本只是招一个员工,路过的人看到,应聘、入职、撤下广告,整个过程非常简单就结束了,还解决了一个就业。不让贴广告,小本经营者就需要注册账号、发布招聘信息、等待投简历,这时间成本不知增添了几何。
有趣的是,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还告知当事人,他“不能乱贴”,招工广告可以贴在当地的“公示栏”中,当事人称附近没有公示栏,对此工作人员称可以与社区联系。工作人员有没有想过,且不说这种远离店面的公示栏效果怎样,这么一来一回,制造了多少负担,耗费了多少精力?
事实上,类似的事件不是没有判例,202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则临街店铺张贴招工广告被认定为违法后的行政诉讼案例。法院认为,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对于街头小店利用自家店门张贴的招聘广告是否影响市容环境,城市管理部门不应“一禁了之”简单执法,应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最终判决相关单位行政违法。
而且就在前不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罚款决定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
相信这些,都能作为人们理解这起行政处罚的注脚,也值得相关部门仔细研读。尤其是《意见》中所说的“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其实就是说罚款要尊重常识和常理。而在以前,严重背离大众认知的不合理罚款还有不少,诸如“卖5斤芹菜被罚6.6万”“拍黄瓜被罚5千”,都曾引发巨大的质疑。
不要小看这种情绪,这种情绪其实就是人们对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判断。无论当地如何表态,只要一个这种具体的案例,就足以让人们见微知著地看到很多丰富的内涵,并做出是否投资、经营、开店、办厂的决定。
最近这些年,人们总是提到烟火气,总是希望市场热热闹闹的。那么,也就别再骚扰人间烟火了,让经营者安安心心地做生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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