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岂止是太不人性化
作者:熊志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而被以旷工为由开除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审法院审理后,确认该公司解除与辛某的劳动关系违法,需支付辛某赔偿金109997.8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当事人辛某今年59周岁,因为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着实让人匪夷所思。网友在为他打抱不平的同时,也纷纷质疑涉事公司过于粗暴冷血,太不人性化了。
好在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支持了辛某的索赔需求,涉事公司的开除举动,换来的是超十万元的赔偿代价,当然谈不上任何冤枉。这意味着该公司随意开除员工,不仅在情理上站不住脚,更缺少基本的合法性,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企业的纠正,也是对数字鸿沟下的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捍卫。
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很多企业的管理工作转移到了线上,线上请假成为常规操作,企业管理省事,员工也方便。然而,对于部分年龄较大、技术接受度较低的员工来说,线上操作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理应将这一痛点考虑进去。
辛某本身年龄大,对操作智能系统不熟悉很正常。而且,他并不是没有请假,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和电话进行了报备,并表示返岗后补假。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正如法院判决所言,辛某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请假,不存在“旷工”的主观意图,既然并非主观故意,涉事公司以此为由来开除,当然站不住脚。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本就该兼顾大龄员工对互联网技术的适应程度。推行线上请假不是不可以,但公司首先应该做的,是对员工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让他们学会相关的操作技能,而不是搞僵化的一刀切,为难作为弱势群体的大龄员工。
员工不会线上请假,不等于应该被排除在现代化的管理体系之外,更不能成为随意开除员工的理由。涉事公司的此番操作,难免让人质疑,到底是在维护企业的规章制度,还是为裁掉大龄员工、节省经营成本找个借口而已?
我们要看到互联网带来的管理便利,也要看到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在公共服务层面,适老化的改造一直在推进。在市场化的企业端,适老化同样应该是企业的一个重要任务,用人单位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培训机制,帮助老年人适应数字化的趋势。
总之,不能让大龄劳动者,被技术进步给抛下;不能将“适老化”的难题抛给员工,粗暴地对待那些不擅长数字技能的劳动者。
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是对个体劳动者权益的侵犯,更是数字鸿沟下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深刻反映。法院的判决,替辛某撑了腰,对用人单位也是一个警醒——无论年龄、技能如何,劳动者的权益都不容侵犯,粗暴开除员工,早晚得付出沉重的代价。(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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