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违规停放和充电如何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系列调查之三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题:违规停放和充电如何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系列调查之三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由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案例并不少见。
“新华视点”记者近期在多地走访发现,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现象屡禁不绝,隐患重重。
隐患重重:如同“不定时炸弹”
2021年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多地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现象比比皆是,带来多重安全隐患。
记者在长春市东湾半岛A区随机找到一栋单元楼,从1楼走到33楼,发现至少有七八户居民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也有业主将车停在自家门外。不少小区住户吐槽,邻居不仅在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有时还会推进屋内充电,感觉家对面有颗“不定时炸弹”。
电动自行车为何不能“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为停放在门厅、过道等部位。
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处副处长耿军龙说,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在充电过程中发生,起火后燃烧迅速、难以扑救。一旦发生在室内,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电动自行车部件起火也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窒息死亡。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池,都不可进楼入户。
在多地小区,将家用插座与便携式充电器用电缆连接、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飞线”现象也屡禁不绝。
记者在海口市甸花新村小区看到,尽管有“严禁私自拉线充电”的警示牌,但几乎每栋楼都有“飞线”从高空垂下,固定在单元楼出入口墙壁上。
“飞线”充电潜藏电线老化、摩擦、短路失火等风险。“私拉电线到楼道是极大的隐患。”杭州市北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葛正清说,一旦着火,楼道有烟囱效应,火和毒烟会迅速向上蹿。
此外,聚集充电也潜藏较大隐患。北山街道松木场社区党委书记陈丽红注意到,一些居民楼的底商设有电动自行车售卖维修点,开展充电、维修业务,一旦着火极易危及楼上居民。
治理堵点:管理“跟不上”执法“难落地”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而在现实中,部分物业公司并未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或未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协助处理;一些社区和消防人员也面临“举证难、罚不动”的窘境。
记者在不少小区走访发现,对于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物业公司更多只是张贴告示,或在业主群内发布警示消息,并不派人真管。有物业人员表示,如果严格管理,派人盯守楼门口,恐怕天天都会有“骂战”,人员和工资支出也要增加。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迫在眉睫。”葛正清说,对于乱停乱放、私拉电线等情况,一是难以寻找车主;二是居民如果不承认,举证或“抓现行”难度较大。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了解到,从行政处罚看,根据相关规定,对居民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行为,最多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难以有效发挥规范约束作用。记者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获悉,从刑事处罚看,对于电动车违规使用引发火灾,多以失火罪判刑,2019年至2023年实践中判处刑期最高仅6年,与造成的严重伤亡后果不相匹配。
此外,规定真正落地也面临重重阻力。葛正清说,对于私拉电线的行为,应急消防管理站可处罚50元,但需被处罚人提供身份证。“沿街店面还会配合执法,但如果违规的是住户,把门一关,敲门都敲不进去。”
葛正清坦言,目前执法仍以告诫为主,对于老旧小区住户,往往“罚不动、罚不了”。
现实问题:停放难、充电难、充电贵
明明隐患重重,为何违规现象屡禁不绝?
治理难题背后,凸显出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的困境。不少物业人员坦言,如果不能更方便地停放和充电,被搬走的电动自行车,就随时可能回来。
在海口,一些老旧小区没有地方建充电车棚;新建小区如要占用绿化用地建停车棚,需业主投票同意,往往不了了之。长春市一名基层社区干部介绍,近期社区走访摸排发现,辖区内共有电动自行车100多辆,可没有充电设施,居民只能靠“飞线”或入户充电。
即便在建有充电设施的小区,从“有没有”到“用不用”也有一定距离。
杭州市回澜南苑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回澜南苑小区有1300多户居民,几乎一户一辆电动自行车,虽有停车棚,但只有20%能集中充电,“飞线”充电现象不时发生。海口市万恒城市花园项目物业负责人王经理说,小区内有电动自行车位,但有些业主觉得离楼栋较远,为图方便将车停在楼内。
最高法相关部门开展的一项调研发现,关于增设集中充电设施,尚无法律效力层级较高的规范办法,缺乏强制性的充电技术标准和规划审批机制,实践中有的在架空层等区域设置,滋生新的安全隐患;有的充电设施安全性缺乏保障,充电效果不佳。
一些居民不愿使用充电桩,还有电价方面的因素。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阎晓栋曾撰文提出,一般充电桩电费按商业用电标准计费,当地商业用电电费为每度0.6715元;而居民用电实施两段制分时电价,谷段位(21点至次日8点)低至每度0.3583元,夜间“飞线”充电费用约为充电桩的一半。
堵疏结合:防患于未“燃”
如何找到系统的解决方案,而不仅仅依靠惩罚手段?
“基层治理要有一个抓手。”陈丽红表示,针对管理、举证和处罚的现实难点,需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和法律后果,以更有力的举措,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
最高法相关部门开展的一项调研建议,探索建立物业引导、业委会约束、职能部门执法的综合管理模式,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不规范停放和充电行为;做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记者调研了解到,不少地方正以“智慧化治理”手段完善监管。通过安装智慧电梯、智能充电桩、预警平台等“人防+技防”举措,持续推进管理。
在治理过程中,更多基层工作人员感受到,“堵”是权宜之计,“疏”才是根本之策。
“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才能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海口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刘亮武认为,应将集中充换电设施纳入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不少受访者也提出,建设更多智能化、消防措施更完备的充换电设施。
为鼓励居民使用充电桩,阎晓栋建议,以社区为主体向供电公司申请供电,电费可按居民用电收取。
基层工作人员认为,很多车主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用电安全缺乏足够重视,要通过警示教育和常态化宣传,持续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针对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频发,此前中消协专门提醒消费者,注意避免过度充电,电量充满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切勿贪图方便而私拉乱接或“飞线”充电,建议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是时候吸取教训、解决顽疾了。毕竟,谁也承担不起悲剧的重演。”北京市一名小区居民说。(记者舒静、赵叶苹、李平、罗沙、赵丹丹、吴文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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