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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诗中的论书诗

发布时间: 2025-03-17 10:32:00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辛昕(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论书诗始自唐,经宋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人的发展,至元代开始大量出现并走向繁荣。赵孟頫、鲜于枢、虞集等诸多兼具书法家与诗家双重身份的文人,开创了诗歌与书法两种文艺形式高度融合的时代。他们用诗歌讨论书法与绘画、书法与诗歌的关系,明确学书、评书准则,建立书品与人品的直接联系,诗书合一成为元代诗歌与书法的共同追求。

  书画论与诗书论

  诗、书、画三者的融通,是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重要命题。在元代论书诗中,针对书画及诗书关系,皆有论述。

  元诗中的书画关系。因书法与绘画在笔法、技巧等方面的相似性,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提出了“书画同体”的主张,自此开启了书画关系的讨论。元人继承了唐以来“书画同体”的观点,并用诗歌阐述书法与绘画的关系,以赵孟頫“书画同源”论为代表:“石如飞白木如籀,写法还于八法中。若也有人能会此,方知书画本来同。”点明书、画在用笔、用墨等技巧方面的同源关系。关于书画同源,元人强调以书之笔法、用墨技巧融入画作,如柯久思“秀石疏林秋色满,时将健笔试行书”、杨维桢“长史画竹时,竹在篆籀余”等,以书笔入画成为元代“书画同源”论的标志。

  元诗中的诗书关系。盛唐已出现诗书并称的现象,如“大唐三绝”将李白的歌诗与张旭的狂草并称,但与诗歌相比,唐代书法仍属于技的范畴。北宋时,文人开始发掘书法抒情言志的功能。如苏轼认为书画为诗余,“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书、画虽处于诗歌从属的地位,但已成为抒情言志的载体。在元代,书法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诗、书并立,书家与诗家并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如柯久思评赵孟頫为“钟王多韵度,李杜极深幽”,虞集不仅将蔡邕之书与杜甫之诗并称“挥毫妙得中郎法,倚席长吟老杜诗”,还提出所书内容与笔法情感上的合一“笔力与辞气同一高古”。元人所追求的诗书合一,不仅有情感上的融通,还包括形式上的合一,元代众多书法名作皆以诗歌作为主题,如赵孟頫所书《饮酒》(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秋兴八首》(现藏上海博物馆)等。正如《宋元文艺思想史》中所说:“宋元时期的文人进行书法创作时,习惯于以诗文为书写内容,用书法飞舞的笔墨传达诗人情意,让人感到诗歌与书法的结合完全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自然过程。”诗中的“声”与“情”融入笔下,达到诗书合一、交相呼应的境界。

  重法度、求自适与尚清论

  元人在论书诗中提出了学书与评书的主张,即学书重法度、求自适,评书则尚清。

  元人学书的法度,主要指笔法与字形两个方面。笔法精、字形妙是学书的基础。与宋人学书由楷体入不同,元初北人继承金党怀英、赵秉文以来的复古传统,主张由篆隶入:“正书,当以篆隶意为本,有篆隶意,则自高古。锺太傅、王右军、颜平原、苏东坡,其规矩准绳之大匠也。”重视规矩、法度的揣摩与练习,由篆隶入楷是元人学书的门径:“凡学书须学篆隶,识其笔意,然后为楷,则字画自高古不凡矣。”因此重视法度的颜书成为元人师法的对象,如王恽《与叔谦太常论书》:“相过闲话味何长,字字颜书入品量。握手正当吾意处,画须圆劲体须方。”在熟练掌握技巧的基础上,主张由有法入无法,进而达到超越规矩的境界:“须因规矩忘规矩,才得纵横似古人。”追求法度之外的自适,将书法与“技”分离。元人所谓“自适”指的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心境,“作诗匪求名,言情代吟啸。作字非悦人,形写胸中妙”,自然天真的抒发情感,“古人胸次无滞迹,意外萧散余天真”作书、作诗皆为写心,追求自适与自得,正如王恽所说“学书者,苟非自得,虽夺真妙墨,终为奴书”。

  元人评书尚清。元代书法所尚之“清”主要有两重含义:一种为清雄,另一种为清真、清古。其一,清雄之清。关于“清”,《文心雕龙·风骨》篇中有“风清骨俊”之说,元人所尚之清,更倾向于一种内在的筋骨、刚正不阿的情操,是一种纯正崇高的概念。而雄,则指刚健、豪放,与诗歌理论中的雄浑、劲健相似,如《二十四诗品·雄浑》中所说“积健为雄”,指的是一种内在的刚健、雄浑之气。如郝经评颜真卿书法为“清雄”:“初从真草入行草,削去畦町尤清雄。悬针数笔皆侧锋,往往矫矫如飞龙。”与字体、结构等技巧相比,元人评书更崇尚书法所呈现出雄浑、清刚的气魄。其二,清真、清古之清。南北统一后,赵孟頫北上打破了北方书法学颜、苏的传统。他提出“复古”主张并推崇“二王”,有“用笔千古不易说”,将唐法晋韵作为学书准则,即重视笔法师古,又重视结字因时而变,进而实现复古与个性的结合。赵孟頫主张清真、清古“右军潇洒更清真,落笔奔腾思入神”。“余深爱《画赞》笔意清古”等,这里的清与清雄不同,指的是纯正而超凡脱俗,如鲜于枢“脱口欲令神鬼泣,临池清逼右军书”,虞集“凡骨蜕余清似雪,高情起处一丝轻”。赵孟頫所推崇的清,带有一种文人雅志之气并融入魏晋书风的潇洒秀逸,表现为高雅、清丽的风格。

  书品与人品论

  书品与人品同样是元人论书诗的核心概念,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人品之高低决定书法的层次,人品是书法品评的重要依据,即人品决定书品;其次,透过书法作品可以反观书家人品,即书如其人。

  人品决定书品。书家品格,决定着书法的风格气韵。郝经在《移诸生论书法书》中提出人品决定书品的主张:“盖皆以人品为本,其书法即其心法也。”人品高则其书必然高古、刚正,元人认同“心正则笔正”之说:“心正笔乃正,百世歆名言。”心法是决定笔法的关键所在,因此心胸开阔、品德高尚之人,其书自然高古爽朗。而人品低下谄媚之人,即便精于技巧,也难有所成“苟其人品凡下,颇僻侧媚,纵其书工,其中心蕴蓄者亦不能揜,有诸内者必形诸外也”。因而,先论其人后论其书成为元人论书的重要模式,如王恽称赞颜真卿书法,只言其人,不论其书,直言虽不解书法,但知其人便知其书:“我虽不解书,慕此忠义风。”书是心法的呈现,因而人品决定了书品。

  书法呈现人品,书如其人。“书翰乃心画,因外以知内。”透过书法作品,可以反观书家之品格,书如其人成为论书诗的重要内容。如胡祗遹的《题理宗书》:“晋武唐太宗,健笔如飞龙。一传至孙子,蠕蠢食叶虫。乃知气盛衰,云泥迥不同。”晋武帝、唐太宗书法风格是“健笔如飞龙”,但是他们的子孙后代却是“蠕蠢食叶虫”,书法风格的不同体现了个人性格、品德、行为的差异。再如王恽诗中所赞美的将军书,虽不识其人,但通过字体,已有将军沙场热血:“今日遗碑见雄笔,英姿飒爽汉云台。”由书观人,已知其豪迈英爽的气魄。元人一些题跋之作,虽名为题书、跋帖,却是言人多而言书少,这种现象正是元人论书由书品见人品的重要依据:“世隘何能着此仙,惠州更向海南迁。流传一幅琼华帖,恐是当年未贬前。”张之翰由书贴想见东坡豪爽旷达的气概,书如其人。

  元人在书品与人品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认为“书,心画也。百世之下,观其笔法正锋,腕力遒劲,即同其人品。”(赵孟頫《跋晋王羲之七月帖宣和御览》)书法是书家抒情言志的载体,那么透过书法作品便可以看到书家的人品,而书家学养的提升,自然成为书品提升的重要途径。

  纵观元代论书诗可以发现,元人将诗书并称,不仅提高了书法地位,推动了书法文人化的进程,更是将“诗书合一”作为元代诗歌与书法的共同追求,而论书诗正是“诗书合一”的标志。

  《光明日报》(2025年03月17日 13版)

(责编: 李雅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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