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朱良:实现电动车安全充电,必须有顶层设计
1月5日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开幕。市政协委员、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朱良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今年准备了八份提案,其中涉及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网点、建立错时共享停车服务平台等建议。
“北京的电动自行车有数百万辆,无论是高层建筑、多层建筑还是老旧小区、胡同平房,都缺乏足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车主在家充电或者在工作场所充电的现象比较普遍。”朱良表示,不论是把电池拿回家充电,还是从家里飞线到楼下充电,都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由此发生的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近年,多地曾发生对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引发的事故。
2021年8月1日,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目前室外公共充电设施不足与广大车主充电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重要隐患。”朱良表示,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至少可以有两种类型。一种直接在电动自行车上给电池充电,需要在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附近有充电桩,为避免现场的充电线拉出来太长,一根充电桩只能给少数几辆车充电。另一种单独给电池充电,可以建设抽屉式充电柜,同时给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电池充电,现场没有飞线乱拉,但需要占另外的场地,还要建配电、消防设施。
朱良表示,目前很多小区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但规格五花八门,安全措施也不一样,未必全部满足标准。他认为,要满足全市几百万辆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需求,必须有顶层设计,拟定不同的充电方案,规划相应的场地,寻求投资来源,完善消防措施,在社区中落实管理责任。
为此,朱良建议,由相关部门制定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设施网点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制定在社区内和路侧自行车停车区域内设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条件、总量布局、安全规范,此外,还需制定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柜建设标准、规格系列、安全消防要求,指导各区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建设集中式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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