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管检查道路1万余条次,重点查处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
在中关村南大街的一公园门前便道上,数十个锥筒摆放在盲道上,占压盲道近百米。城管执法人员立即督促涉事单位将锥筒搬离,并要求属地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城市道路1万余条次,及时发现纠正各类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违法行为,并予以立案查处。
2月22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联动海淀区城管执法局及属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海淀区重点道路、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园等无障碍设施较为集中的重点点位进行检查。在中关村南大街的一公园门前便道上,执法人员发现数十个锥筒摆放在盲道上,占压盲道近百米。经调查,该锥桶是用于人员疏散导引,但由于摆放时没有考虑周全,导致了占压盲道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立即督促涉事单位将锥桶搬离,并要求属地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类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违法行为。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一步提升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市城管执法局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加强无障碍设施专项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城市道路范围内私自挖掘、损毁无障碍设施,以及从事流动无照经营、店外经营、堆物堆料造成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城市道路1万余条次,对各类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并予以立案查处。
据了解,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对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标识损毁、损坏的,要求管理责任人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同时督促管理责任人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履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着力消除盲道安全隐患。
根据《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损毁、侵占或者擅自停止使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内无障碍设施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呼吁,全社会要进一步关注和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占用、不占压、不破坏,保持无障碍设施使用无碍。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