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月余效果如何?记者走访
入夏后,12345热线有关噪音的投诉明显多了起来,广场舞噪声、施工扰民、商业经营吵闹成为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6月5日正式施行。一月多过去了,困扰市民生活的多种噪音问题有解了吗?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现象 扰民投诉仍不少
入夏,12345热线接到噪声扰民的投诉开始增多。日前,有市民向12345热线投诉:“双井地区广场舞严重扰民,夏季经常到夜间10点以后,影响学生学习和老人儿童休息。”7月6日晚上8点多,记者实地探访,刚到双井桥,热闹的音响声就远远传来。循着声源,记者来到双井地铁H口西边的一大块空地。这里娱乐活动多样,一共有4个团体,有跳交际舞的,有正在舞蹈教学的,还有设备齐全的红歌会,大家自备话筒、乐器、音响,在指挥的带领下,周围观众也跟着高歌。现场音响声音颇大,聊天都要凑到耳旁才能听见。
记者在路边用“分贝仪”APP测试发现,音量在90分贝以上。记者查询发现,按照国标要求,社会生活环境的噪音标准在40-70分贝之间。不管是昼间还是夜间,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类似的噪音问题很常见。在北京古玩城北侧的华威西路旁,一公里内记者就碰到了5处广场舞,音响声音开得都不小。
6月以来,丰台区东大街西里8号楼的居民几乎每晚都在施工的噪声中难以入睡——与他们一墙之隔的是丰台区城乡一体化周庄子村旧村改造项目工地。
“上个月开始挖地基,各种工程车齐上阵,有的时候拉卸渣土,特别吵。”陶女士告诉记者,噪音监测,已将近90分贝。“对方提出给夜间施工噪声补偿,但居民们一致的核心诉求是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监管 收集证据成为新难题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在世界环境日当天施行。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噪音问题的治理还有难题待解。
“噪声污染由于其特有的暂时性或瞬时性,会使管理部门难以收集证据,执法难度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高桂林直言。
广场舞扰民一向管理难。“如果您掌握了现场情况,可以直接报警。”12345热线工作人员答复。但实际管理中,执法难也是基层民警的切身感受,他们出警后主要是劝说和劝离,日后加强巡视和引导。
对于轰鸣的摩托车“炸街”声,交管部门一般通过加强夜巡等举措整治,安排多个卡口检查车辆,加大对摩托车改装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车辆高限处罚。但这样的夜巡显然执法成本很高。
建议 发挥基层组织共治作用
“新法解决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在现行法律中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但一部法律解决不了所有噪声问题,防治噪声污染工作也绝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一家努力能够做到的。”高桂林坦言。
新法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基层群众性组织在以往参与居住地公共事务、调解纠纷、维护治安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有不少成功的实践经验,这次新噪声法作出原则性规定,也是因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更需要多元共治,这当中基层组织的作用不可替代。”
相关部门也应根据新法完善各项防治措施。北京的一些公园已经设置噪声监测显示牌,高桂林建议,广场等公共场所也可以引入此类设备,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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