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3岁童被殴打烟烫 狠心母亲和同居人虐童被押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3岁男童今年5月被母亲从高雄带往云林麦寮和同居人许某住一起,不料两人涉嫌共同虐童,不仅用烟蒂灼伤幼童,还不时咬打殴掐,打得浑身是伤,甚至还眼结膜出血,这起虐童事件被孩子外婆发现报警处理,云林地检署拘提涉虐两人,18日以违反“儿少法”声请羁押获准。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施家荣指挥云林台西分局、高雄市左营分局,配合云林县“社会处”,侦办母亲柯某和同居人许某虐童案件,7月15日分头将涉虐两名男女拘提到案。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吴文城说,被害男童年仅3岁,是26岁的柯某之子,柯某今年5月至7月间,将儿子带往云林县麦寮乡,与31岁的同居男友许某同住,2人不顾被害儿童年幼,竟以燃烧的烟蒂灼触男童身体,使身体多处可见烧伤痕迹,并用口咬伤儿童脸颊、捏掐皮肉,使儿童全身上下到处瘀伤、烫伤,甚至眼结膜出血,儿童走路软脚、无法翻身、活动力下降、反应迟钝、病恹恹等严重创伤。
地检署指出,本月11日柯某带儿子回屏东县车城乡娘家,儿童的外婆发现有异,带往医院治疗,医院发现男童全身伤痕,认为有受虐可能,随即通报高雄市“社会局”转知云林县“社会处”,云林地检署获报也同步启动“云林地区妇幼保护联系平台”,本月15日分别将女和许男拘提到案。
两人接受讯问时均避重就轻,说是男童调皮好动自己摔伤,玩烟蒂自己烫伤。但对许多伤痕如何形成却无法自圆其说,检方讯后18日依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伤害儿童罪等罪,以涉嫌重大,有串证及反覆实施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被害儿童则交由云林县政府社会处紧急治疗、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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