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典范工程”打造和谐宜居之城
实现城市部件、楼宇建筑等实体“扫码即知”“扫码即诉”,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立微民生微服务项目库,每年实施100项小微工程……15日,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基层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副中心未来五年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基层治理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明确,以“把城市副中心打造成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典范”为主线,以“一年奠定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全面提升”为主基调,通过突出“三个特色”和实施“九大典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市副中心基层治理模式,努力创造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高质量典范。
围绕特色主题打造社区
推进智慧小区建设试点
《行动计划》中明确,通州区突出城市副中心特色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幸福家园。其中,在打造主题社区,突出主题特色方面,通州区注重从文化创意、绿色低碳、运动健康、科技智慧、国际人才等特色入手,进行重点设计。
比如,以宋庄、张家湾、台湖等特色小镇为依托,围绕创意、设计、演艺主题,因地制宜打造社区特色,突出文化创意主题。围绕大运河历史文化,打造内涵丰富、蓝绿交织、水城共融、历史底蕴、人文气质的社区文化识别系统和景观标识。推动重大赛事场馆开放共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打造面向居民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突出运动健康主题。
在突出科技智慧主题方面,探索实现社区全场景智能,积极推进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升级智慧社区安防体系。推进智慧家医、智慧化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
激励社会组织参与治理
成立副中心社区基金会
《行动计划》中提出,通州区将通过实施“九大典范工程”推进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实施党建引领提质工程,构建基层治理引领典范方面,通州区将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完善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
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指导意见》,优先发展基层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促进文体类社区社会组织向服务基层治理方向转型。推进社会工作站体系建设,成立城市副中心社区基金会,试点探索社区基金,拓宽基层治理多元资金支持渠道。
建立微民生微服务项目库
每年实施100项小微工程
在实施微民生微服务工程,构建基层治理服务典范方面,要完善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微民生微服务发现机制,建立微民生微服务项目库,每年实施100项小微工程,滚动实施推进。大力推进“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建设,发展蔬菜零售、便利店、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社区生活性服务业。试点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同时,建立微空间微更新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微空间微更新技术导则,依据群众诉求和实际,围绕邻里和谐、文化创意、运动健康、绿色生态等主题形成更新项目清单,有序实施。多方筹集资源,研究制定社区生活服务圈导引,打造邻里微空间、社区综合微中心、社区音乐厅、社区运动角、口袋公园等社区公共空间微场景,形成通州微空间微更新品牌。推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融合发展,实现开窗见绿、出门见园、健身有地、生活有趣,精准化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搭建智慧社区信息平台
楼宇建筑“扫码即诉”
在实施基层智慧治理工程,构建基层治理智治典范方面明确,要完善智慧社区顶层设计,衔接城市副中心城市大脑、元宇宙总体部署,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指南。按照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评价标准体系,完善智慧社区规范标准、信息安全、建设运营和保障激励等政策制度。构建智慧社区“115N”整体架构,完善1个社区数据库,搭建1个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围绕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居民参与五大板块,建设N类社区智慧应用场景。
推进智慧化群众诉求响应机制,基于“城市二维码”编码规则实现城市部件、楼宇建筑等实体“扫码即知”“扫码即诉”,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文/本报记者 武文娟
“九大典范工程”
实施党建引领提质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引领典范;
实施基层管理体制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效能典范;
实施居村自治强基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活力典范;
实施多元主体参与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共治典范;
实施微民生微服务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服务典范;
实施基层智慧治理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智治典范;
实施基层干部能力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人才典范;
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平安典范;
实施基层文化建设工程,
构建基层治理文明典范。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