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院:跨省执行6.97亿元国企债权
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奋力攻克“资产确权”“更名过户”“腾迁清违”等情况,成功跨省执结一起案值6.97亿元的吉林市国企债权清收重点案件。
据悉,吉林市某集团公司与外省某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吉林中院党组挂牌督办,院长亲自指挥,成立案件执行专班,抽调精干执行力量,积极沟通协调涉案资产处置权,迅速启动相关司法程序,并依托府院联动统一谋划、把关定向、集中智慧的重要作用,显著提升了执行战斗力。
该案是吉林法院典型执行案例,案件执行过程中措施严谨规范,探索了执行标准化新范例;提前研判精准应对,探索了执行统筹化新实践;畅通府院联动机制,探索了执行联动大格局建设。案件的成功执结既改善了涉案国企经营状况,坚定了国企债权清偿工作的信心,又实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承租人、实际占有人、协助义务机关等多方满意,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法院法官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吉林中院案件执行专班集体二等功和边新江个人二等功,闫志东、马毅韬个人三等功,朱光易、金雨杰、王忠个人嘉奖的表彰奖励。
吉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充分发挥司法的裁判功能和社会功能,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张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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