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研究装低位探头
近日,北京市对《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低位视频设备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低位视频设备,是指安装于道路路缘石内侧,集成图像采集、超声波雷达、无线网络传输等模块,记录规划车位内车辆驶入和驶离行为,捕捉车辆号牌、颜色及车位状态的车位自动检测设备。
在本市,运用视频设备对路侧停车进行电子计费,已经被广大车主所熟知。记者了解到,此前应用较多的是架设在空中的高位视频,在部分胡同路段也辅以移动视频设备计费。
为什么要研究应用低位视频设备?指南编制说明中对此进行了解释——低位视频设备因其具备灵活性强、安装拆卸简便、无需人工值守等优势,可有效降低人力成本,支撑本市道路停车逐步实现无人化的目标。但是,作为一种新技术应用,设备本身所应具备的功能、性能需要统一的要求与规范,通过编制指南,为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在前端设备选型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图像信息采集识别方面,低位视频应具备一个或一个以上摄像头,具备拍照功能,支持前、后车牌信息的采集、预处理等功能。同时,应具备夜间补光功能,补光距离、亮度可调;具备实时检测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的功能,采集信息包括:停泊车辆车牌号码、号牌颜色、车辆特写图片、采集日期和时间等。
此外,每次停车过程应至少拍摄两张图片,一张图片显示停车开始计时信息,另一张图片显示停车结束计时信息。输出图片应为车辆特写图片,所记录的图片可清晰显示车辆号码、号牌颜色、车身颜色及停泊情况等。每张图片上叠加车辆停泊发生日期和时间、道路名称等信息。叠加在图片上的时间应精确到秒。
在设备安装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设备安装固件连接应可靠牢固,防风防雷击,总体整齐美观。安装时应与路缘石面保持平行,离地高度不低于3厘米。设备安装位置应与车位前边缘线间隔不少于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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