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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区长出庭应诉重点项目征收房屋案

发布时间:2023-03-27 08:53:00来源: 北京日报

  张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一案,北京四中院于3月23日开庭审理。该案由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武楠、韩继先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朝阳区区长吴小杰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云法庭在线出庭应诉。朝阳区政府各部门三百余人线上旁听了该场庭审。

  原告张某诉称,原告所承租的公房在被告的征收范围内,被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没有征求原告的意见,损害了原告的知情权,而且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偏低,没有公布安置房源的套型、面积等参数,损害了原告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对此,被告朝阳区政府辩称,被告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系朝阳区重点建设项目引发的行政争议。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并围绕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这一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陈述和展开辩论。朝阳区区长吴小杰全程参与庭审,代表区政府就案件所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案件事实和法定程序等方面发表了答辩意见。吴小杰在最后陈述中表明,涉案项目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支持,朝阳区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政策,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房屋征收,在征收过程中,区政府始终坚持阳光征收,依法依规,一把尺子量到底,保证征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朝阳区政府将以此案为示范,继续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上精准施策,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案当庭未宣判,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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