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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这6种情况还应戴口罩

发布时间:2023-04-13 08:59: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全国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实现了疫情防控的平稳转段,取得了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其中,“戴口罩”在保护公众健康、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新冠病毒感染低水平流行的当下,我们还需要坚持“戴口罩”吗?在哪些情境下可以摘下口罩?

  4月12日,国家疾控局发布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以下简称《指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指引》表示,当前我国新冠疫情总体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还在不断变异,我国仍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因此,根据我国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制定新版《指引》指导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四、口罩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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