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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不是多管闲事

发布时间:2023-07-11 08:56:00来源: 法治日报

  “公开曝光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车辆,更多的是发挥警示作用,其实也是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的形式之一,目的是提升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注意到,该大队最近公开曝光了200辆交通违法车辆,交通违法内容包括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接打手机、超速20%以上未达50%、占用应急车道等。与此同时,河南高速交警总队也定期对违法车辆公开曝光,且其官方网站专设有“曝光台”栏目。

  河南交通发达,是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重要交通枢纽,目前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8009.38公里。“高速公路车流大、车速快、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因此,我们把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规,守护群众生命健康。”河南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行车途中切勿分心 超速行驶危害很大

  在高速公路上边开车边接打手机,发现前方有监控摄像头时,把手机随手一放,躲过摄像头后,再继续接打手机……小张没想到,他的这个举止被视频监控拍个正着。这一行为也给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机危害很大,会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将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我们在严查交通违法的同时,集中曝光一批近期查处的驾驶时接打手机的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中切勿分心驾驶,守法安全行车。”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办公室主任戴锋说,驾车接打手机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严厉处罚。

  戴锋提醒,驾驶员若有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可以到就近的高速服务区停车,再接听、查看手机,或者驾车时使用蓝牙耳机。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危害,同时也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交通科科长李春介绍说,执勤民警通过区间测速、固定测速等卡口抓拍系统查处一批涉嫌违法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机动车。

  “超速行驶危害很大,极易发生追尾、翻车事故。”李春说,若前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极易发生追尾事故;车速如果过快,车辆转弯时离心力会增加,遇有突发情况急打方向盘,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车辆速度越快,司机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极易导致车毁人亡事故。

  “可以说,高速公路上的每一次交通违法都埋下了安全隐患。”李春说。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6月2日11时30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李永杰带领民警巡逻至济广高速公路399公里处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运输危险品的货运车辆,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品货车停放的地方,距济广高速公路木兰站不足3公里,距下一服务区不到20公里,过往车辆呼啸而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李永杰立即在货车后方为车辆设置好安全警戒,然后上前查看询问情况,他敲响车窗后,车上的驾驶员连忙应答说:“行驶途中感到有些劳累,看这地方宽敞,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打个盹。没在行车道上,也不妨碍别人的正常行驶。”

  李永杰对驾驶员不顾及安全隐患,当场予以批评教育,耐心讲解了应急车道的用途及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会带来的严重后果,驾驶员这才意识到违法停车的严重性。随后,民警对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给予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李永杰介绍说,占用应急车道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在应急车道停车大小便、设置导航、换衣服,还有的停车烧水、吃东西、吸烟、接送物品、办公、上下人。

  “应急车道在遇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对抢救伤员、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及时恢复交通发挥着重要作用,被誉为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每占用一次都可能影响一次救援。”李永杰说,在应急车道停车,安全隐患非常大。

  鼓励举报违法行为 有效弥补执法盲点

  “目前,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比较普遍。我们采取现场查处与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平安。但仅靠一线交警的力量,还难以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还需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戴锋坦言。

  记者注意到,河南高速交警鼓励群众快速精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有人已通过拍照取证的方式向高速交警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的车辆。

  “对于随手拍交通违法,我省高速交警部门早已实施,拍的目的是帮助维护交通秩序。这不是爱管闲事,而是交通参与者有责任心的表现。”河南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群众举报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方式的有效补充,接到一起,依法严厉查处一起。

  上述负责人解释说,查处交通违法主要有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两种方式,现场查处主要就是一线巡逻警力动中处警,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现场查处;非现场查处包括无人机抓拍、电子警察抓拍、路面监控视频抓拍等方式。群众举报作为现场查处的一项重要补充,可以有效弥补一些路段执法的盲点。

  据介绍,受理群众举报,河南高速交警系统有一整套完整的体系,并有专人负责群众的举报。若收到群众举报,高速交警将根据群众提供的交通违法照片、视频进行审核认定,经鉴定符合证据标准的,录入违法处理平台,作为处罚证据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若不符合标准,则无法录入系统。

  “我们反对违法拍违法。高速交警在受理群众举报时,不提倡驾驶人员采取现场用手机抓拍的方式来举报交通违法,驾驶员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事后举报。其他交通参与者,比方说在副驾驶位置的乘车人,还有后座的乘车人,可以用视频或者拍照片的举报方式,写明违法时间和地点进行举报。”戴锋说,在工作中发现,有的群众在上传举报信息时存在证据不足、号牌不清晰等问题,导致举报内容没有被审核通过。

  “处罚、曝光都是强化警示教育的形式,目的是持续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人毕竟是交通安全中最重要的因素,我们要把道路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让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确保出行平安。”河南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赵红旗)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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