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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启动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25 10:06: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4日消息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北京全市范围将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服务攻坚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开展时间为2023年7月至12月,服务对象为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将采取若干措施促进青年就业。集中发布就业服务信息。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发出《逐梦青春就业启航——致2023届毕业生的一封信》,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重点亮出“四个一”,即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名录,一批求职登记、失业登记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迅速建立完善实名台账。7月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接市教委,全面获取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经与公安、民政、残联以及社保等系统比对数据后,建立2023年实名制毕业生数据库。

  全面落实实名就业服务。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及毕业生实名制系统,对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要在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及毕业生实名制系统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

  组织实施就业困难帮扶。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北京市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市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个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37号)要求,为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落实“1131”(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1个见习岗位,推荐至少3个就业岗位,推荐至少1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帮扶措施,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发挥就业服务专员网格化优势,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将他们请出家门,更多与社会接触交往,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大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持续更新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打捆打包推送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要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信息等与实名数据进行比对,及时锁定政策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高频举办就业招聘活动。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题招聘活动,深入开展“2023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202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积极落实“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加密线上线下招聘,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

  持续优化就业服务举措。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专业就业服务力量下沉,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就业服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好工作”“就业在北京”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网站等线上平台,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更加便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享受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实施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北京市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启航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针对青年就业困难原因和求职能力短板,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帮助失业青年提高求职能力。鼓励面向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分层分类的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动员青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赛事活动,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实施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查处虚假和违法招聘信息,为青年求职就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劳务派遣单位违法招用工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

  广泛开展就业宣传引导。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了解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感受党和国家的关心重视。强化典型引导,组织青年就业典型宣传,各区要至少推出1位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广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实干奋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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