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未成年人,内蒙古一学校保安获刑三年
央广网呼伦贝尔9月12日消息(记者田凤元 见习记者李春雪)9月11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校园保安猥亵未成年人案件,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3年5月,学校保安王某与被害人在学校门前聊天并触摸被害人的隐私部位,对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海拉尔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对不满十四周岁女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王某在值岗期间饮酒,且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保安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同时建立常态化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提升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守法意识。
记者获悉,该案系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呼伦贝尔市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员工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