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脑卒中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近期,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到2025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达60%
脑卒中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发病率、致残率高,给患者、家庭以及社会造成了巨大负担。有效预防和控制脑卒中高危因素,降低发病率,规范及时治疗脑卒中,减少残疾发生,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方案》,到2025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高血压确诊患者基本接受规范治疗。所有设立卒中中心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相关的专科医院常规开展静脉溶栓,设立卒中中心的三级医院常规开展取栓技术,每个区至少有一家医院常规开展静脉溶栓和取栓技术。
到2030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5%,高血压确诊患者规范治疗率提高到更高水平。所有设立卒中中心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相关的专科医院常规开展静脉溶栓和取栓技术。
医疗机构应配备设备和人员,加大门诊高血压机会性筛查力度。医疗机构应推行35岁以上的门诊首诊患者普查血压工作,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引导患者在就诊时检测血压,向检测发现的高血压人群提供健康教育、就医指导,将确诊病例信息转介至其所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综合保障方面,北京鼓励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实行适宜的医保付费方式。医疗机构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脑卒中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得因费用原因延误救治。对身份不明确或者身份明确但无支付能力患者的急救费用,按照规定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丰富涵盖脑卒中再灌注治疗责任的保险产品。
加大基层培训力度 推广静脉溶栓等适宜技术
《方案》提出,完善脑卒中多学科诊疗模式。有关医疗机构要有效整合急诊医学科、介入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脏内科、影像科、检验科、康复科和中医科等相关学科,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多学科密切合作诊疗模式,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单病种、多学科”综合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卒中中心要设立脑心健康管理、心源性卒中防治单元、卒中急救协调等专岗,开展相应工作。
推动院前急救与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持续优化脑卒中院前-院内衔接流程,建立通畅的院前-院内一体化急救绿色通道,完善院前-院内卒中质控通报机制。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进急救信息化建设,建立区域协同脑卒中救治体系,实现“就近、就急、就能力”救治,打造“1小时黄金时间救治圈”。
依托卒中中心、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脑卒中筛查预防、急诊急救、规范诊疗、康复治疗、健康随访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加快“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强化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早期介入、分阶段康复,促进功能恢复,降低致残率。各医疗机构应设置脑卒中随访中心,加强首诊脑卒中住院患者的90天随访工作。
完善脑卒中治疗适宜技术培训体系。各级脑卒中质控中心根据区域医疗资源分布及需求情况,创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培训体系,组织建立脑卒中治疗适宜技术推广普及专家队伍,积极开展脑卒中诊疗技术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果,推广静脉溶栓、全脑血管造影、动脉取栓、高血压性脑出血微创治疗、颈动脉内膜剥脱术、动脉瘤介入栓塞术及开颅夹闭术、去骨瓣减压术及非药物治疗等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防治脑卒中的技术和方法。
近期,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到2025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达60%
脑卒中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发病率、致残率高,给患者、家庭以及社会造成了巨大负担。有效预防和控制脑卒中高危因素,降低发病率,规范及时治疗脑卒中,减少残疾发生,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方案》,到2025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高血压确诊患者基本接受规范治疗。所有设立卒中中心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相关的专科医院常规开展静脉溶栓,设立卒中中心的三级医院常规开展取栓技术,每个区至少有一家医院常规开展静脉溶栓和取栓技术。
到2030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5%,高血压确诊患者规范治疗率提高到更高水平。所有设立卒中中心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相关的专科医院常规开展静脉溶栓和取栓技术。
医疗机构应配备设备和人员,加大门诊高血压机会性筛查力度。医疗机构应推行35岁以上的门诊首诊患者普查血压工作,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引导患者在就诊时检测血压,向检测发现的高血压人群提供健康教育、就医指导,将确诊病例信息转介至其所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综合保障方面,北京鼓励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实行适宜的医保付费方式。医疗机构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脑卒中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得因费用原因延误救治。对身份不明确或者身份明确但无支付能力患者的急救费用,按照规定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丰富涵盖脑卒中再灌注治疗责任的保险产品。
加大基层培训力度 推广静脉溶栓等适宜技术
《方案》提出,完善脑卒中多学科诊疗模式。有关医疗机构要有效整合急诊医学科、介入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脏内科、影像科、检验科、康复科和中医科等相关学科,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多学科密切合作诊疗模式,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单病种、多学科”综合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卒中中心要设立脑心健康管理、心源性卒中防治单元、卒中急救协调等专岗,开展相应工作。
推动院前急救与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持续优化脑卒中院前-院内衔接流程,建立通畅的院前-院内一体化急救绿色通道,完善院前-院内卒中质控通报机制。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进急救信息化建设,建立区域协同脑卒中救治体系,实现“就近、就急、就能力”救治,打造“1小时黄金时间救治圈”。
依托卒中中心、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脑卒中筛查预防、急诊急救、规范诊疗、康复治疗、健康随访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加快“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强化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早期介入、分阶段康复,促进功能恢复,降低致残率。各医疗机构应设置脑卒中随访中心,加强首诊脑卒中住院患者的90天随访工作。
完善脑卒中治疗适宜技术培训体系。各级脑卒中质控中心根据区域医疗资源分布及需求情况,创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培训体系,组织建立脑卒中治疗适宜技术推广普及专家队伍,积极开展脑卒中诊疗技术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果,推广静脉溶栓、全脑血管造影、动脉取栓、高血压性脑出血微创治疗、颈动脉内膜剥脱术、动脉瘤介入栓塞术及开颅夹闭术、去骨瓣减压术及非药物治疗等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防治脑卒中的技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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