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今年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启动进驻督察
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13日,2023年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启动。本批次共2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当天,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正式进驻三亚市,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正式进驻白沙黎族自治县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督察将重点关注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百日大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办理情况等。
督察组严格按照“坚持政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整改见效”的督察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既督任务、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督察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8:00—12:00、14:30—18:00。
督察进驻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27日。
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三亚市A119号邮箱;邮编:572000。专门值班电话0898-88668777。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A004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572899。专门值班电话:0898-31149200。
此外,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对海口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的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已于近日开展了督察反馈工作,相关市县正在按要求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周晓梦 杜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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