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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首次颁发消防救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23-11-10 09:18: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消防救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试行)》并举行首次颁章仪式。

  据介绍,消防救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和消防员,以及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其中,金质、银质、铜质“消防救援服务纪念章”分别颁发给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30年、16年、8年的消防救援人员;金质、银质、铜质“献身消防救援纪念章”分别颁发给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消防救援人员;重大消防救援任务纪念章颁发给执行有关重大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的消防救援人员。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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