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发布
央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雷妍)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研究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指南》参考相关部门标准规范,遵循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对医疗卫生机构在居家和社区环境下所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与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
《指南》明确,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是指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适用于提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机构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应适用现行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针对机构资质、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资质两方面内容,《指南》明确规定,提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医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等。
据悉,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共分为8项,分别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巡诊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居家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转诊服务。《指南》给出了提供服务的“推荐性流程”:提出申请、开展评估、知情同意、提供服务、做好记录、总结提升等6个环节,并提出应尊重老年人的权利,维护老年人的尊严,保护老年人的隐私等9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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