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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加城镇居住用地特别是各类保障房用地规模

发布时间:2023-11-22 08:43: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1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在覆盖全域土地资源,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方面,《意见》提出,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守牢2035年180万亩耕地保有量、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底线。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以内。统筹陆海空间资源,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功能布局,生活、生态岸线比例不低于60%,强化滩涂资源保护与利用。

  同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合理确定城镇居住用地规模,统筹总量、结构、布局,增加城镇居住用地特别是各类保障房用地规模,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和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保障必要的产业发展空间。坚持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拆并与优化并重”的方针,鼓励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意见》显示,突出“以减定增”,确保建设用地流量。稳步推进土地储备。统筹考虑规划实施时序和土地储备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规模,优化土地储备结构,控制土地储备成本,优先储备存量低效建设用地,探索战略预留区土地储备机制。合理调节储备土地库容,加快推动土地前期开发,有序组织供应。探索建立土地整备机制,根据区域发展和城市更新需要,统筹实施土地储备与土地整理。

  在创新存量土地再开发模式,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方面,《意见》显示,完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在空间布局上进行整体统筹、系统谋划,强调保障民生,分类施策,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全面开放、多方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政策供给,采用评估、作价、出资、入股、注记等方式,贯通资源、资信、资产、资金,提高各方参与城市更新积极性。允许不适宜单独开发的储备土地,结合其周边的城市更新项目以协议出让方式,供给实施主体一并实施。建立健全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责任评估师联创机制,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品质并确保可落地实施。

  同时,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依托“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基本单元,加快推进一站式服务中心和灵活散点布局、小体量、多功能服务设施或场所的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各类设施空间布局,提升社区居住、商业、就业、生态环境、文化、体育、教育、养老、医疗等各类设施和公共空间的服务便利性。

  此外,在坚持质量绩效导向,提高土地资源经济密度方面,《意见》显示,优化完善多元化的住房结构,合理配置住房套型结构,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办用地供应结构,鼓励开发企业持有商业、办公物业持续运营,提高商业、办公用地供应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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