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可电子送达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规定》,开展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将有效缩短送达时长和办案周期,提高送达效率。
送达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重要环节,贯穿于整个仲裁活动的全过程。电子送达面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送达范围包括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副本等非结案类仲裁文书。本市还将同步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先行试点裁决书、调解书等结案类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经当事人同意,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可通过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上服务平台(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等在线服务系统、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信号码及信息公众号等途径,以专用账号、电子邮件、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送达仲裁文书。选择网上服务平台送达的,仲裁委员会将推送仲裁文书至受送达人的平台专用账号,并进行短信提示,当事人可随时查看或下载仲裁文书。
受送达人因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接收到或无法查阅、识别电子送达的仲裁文书的,可在收到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三日内申请再次送达。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后,在仲裁过程中反悔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改用其他方式送达。
当受送达人联系不上,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仲裁委员会将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仲裁文书。除通过纸质媒体公告送达方式外,市区两级仲裁委员会还可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及各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规定》,开展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将有效缩短送达时长和办案周期,提高送达效率。
送达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重要环节,贯穿于整个仲裁活动的全过程。电子送达面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送达范围包括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副本等非结案类仲裁文书。本市还将同步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先行试点裁决书、调解书等结案类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经当事人同意,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可通过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上服务平台(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等在线服务系统、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信号码及信息公众号等途径,以专用账号、电子邮件、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送达仲裁文书。选择网上服务平台送达的,仲裁委员会将推送仲裁文书至受送达人的平台专用账号,并进行短信提示,当事人可随时查看或下载仲裁文书。
受送达人因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接收到或无法查阅、识别电子送达的仲裁文书的,可在收到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三日内申请再次送达。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后,在仲裁过程中反悔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改用其他方式送达。
当受送达人联系不上,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仲裁委员会将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仲裁文书。除通过纸质媒体公告送达方式外,市区两级仲裁委员会还可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及各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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