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如何做好境内投资?两部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体系、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运营行为,支持全国社保基金更好保值增值,今天,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社保基金会可采取直接投资、委托投资或者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投资运营。
在投资范围方面,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适当优化调整投资范围,全国社保基金可以投资同业存单、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养老金产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十一类产品和工具。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股,经批准的股票指数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在投资监管比例方面,根据基金投资和监管实践,综合考虑风险收益特征,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品种按照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进行划分,并将境内和境外投资全口径纳入监管比例。目前,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和30%,进一步提高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有利于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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