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老鼠”版权到期后能随便用吗?
据多家媒体报道,迪士尼公司的代表形象米老鼠将于2024年1月1日版权到期,届时公众将可以免费使用这个卡通造型,但仅限于《汽船威利》中最初版的米老鼠设计,之后的修改版目前仍在版权保护期内。对此,专家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如果公众想把“米老鼠”作为商品标识使用,就可能会侵害迪士尼对“米老鼠”享有的商标权,还需要避让迪士尼的商标。
米老鼠版权保护期曾屡次延长
米老鼠是迪士尼的代表角色形象,1928年11月,世界首部有声卡通电影《汽船威利》上映,米老鼠首次亮相,此后这一形象风靡全球。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中国版权协会在2022年7月曾经刊登过《“米老鼠”何以拥有超长版权保护期?》一文对米老鼠的版权问题进行过分析。
该文称,根据1909年的版权法,米老鼠获得了56年的版权保护期,并将在1984年进入公有领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迪士尼的主要卡通人物的版权即将丧失,迪士尼等公司开始极力“游说”,要求延长版权保护期限。1976年,米老鼠版权到期时间还剩8年。国会重新修订版权法,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版权人去世后50年,并提高已发表作品的最长期限到75年。这将“米奇”的版权保护期延长至2003年。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版权期限延长法案》,该法案进一步延长了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对于自然人创作者,保护期限由50年延长至70年。对于法人作品,由75年延长至95年或创作之年起120年,以先到期者为准。正是这项法案,再次延后了米奇的版权到期日。
米老鼠版权期限在我国早已到期
那么,“米老鼠”版权到期后是不是意味着公众可以随便使用呢?使用时又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昨日,北青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游云庭表示,“米老鼠”版权到期指的是1928年的米老鼠形象到期,其他的形象保护期应该是作者逝世之日起50年,对于后续的米老鼠作品,如果迪士尼对于形象有修改,新修改的部分仍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届时,公众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跟迪士尼修改过的形象一模一样,“但已经过期的是可以使用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米老鼠”著作权保护期过期后,虽然公众可以使用,但“米老鼠”还注册了很多商标。如果公众作为商品标识使用,就可能会侵害迪士尼对“米老鼠”享有的商标权,所以如果想使用,还需要避让迪士尼的商标。
游云庭表示,米老鼠的版权期限在我国和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其实早已到期。迪士尼去世于1966年,即便按较长的个人作品保护期算,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米老鼠的版权在2016年都超过了保护期。
用该形象拍摄低俗作品继承人仍可维权
游云庭进一步指出,如果迪士尼公司对作品进行再次加工创作,加入新的元素,新的元素作为法人作品的保护期就是自发表之日起50年,即将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仅仅是1928年面世的米老鼠,但目前市场上流传度最广的几种米老鼠都是迪士尼近几年创作的,它们仍在著作权保护期内。迪士尼应对米老鼠原始版权过期策略就是在过去的近百年间不断地修改并创作制作精良的新米老鼠形象。就算别人也创作米老鼠,肯定没迪士尼对这个IP熟悉,也不会有迪士尼做得好。“后续迪士尼修改的很精美的米老鼠形象多数还在著作权保护期,如果照搬照抄的话就是著作权侵权,另外就是迪士尼还申请了大量的商标。使用的话要避开这两部分,可能这是真正的原因。”
那么,在米老鼠的版权期限过期后,公众可以随便使用吗?对此,游云庭表示,著作权法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是不受著作权保护期限约束的,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同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作者死亡后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予以保护。这些规定表明,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但可以继承。“哪怕作品进入了公有领域,如果用米老鼠的形象拍摄一些低俗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含义的作品,米老鼠作者的继承人还是可以来维权的。”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实习生 苗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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