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
央广网北京4月10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李思默)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力争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今年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方面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表示,税务部门紧锣密鼓抓好落实,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胡静林说:“对于‘反向开票’,应既允许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允许反向开具普通发票,资源回收企业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其反向开具的专用发票,在‘征扣税一致’原则下,可以抵扣其交纳的进项税额。”
胡静林表示,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胡静林介绍:“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又给了资源回收企业一种新的选择路径,帮助资源回收企业更加便捷地取得从自然人处购进所需的发票。实行‘反向开票’措施后,考虑到销售报废产品的自然人大多属于持续经营,我们拟明确其可以按规定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超过10万元的,还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政策。”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还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胡静林表示:“持续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各税种、各行业的政策落实情况,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力以赴确保各项新老政策措施都能尽快尽好落地落细。”
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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