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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发布时间: 2024-07-26 14:12: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7月25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检查《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条例》实施一年来,本市依法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组织实施了一大批城市更新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城市更新推动机制日益完善,配套政策逐步健全,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城市更新实施成效初步显现。朝阳区亮马河风情水岸等项目成为网红打卡地,受到广泛欢迎。不过,城市更新过程中尚有一些难点、堵点需要打通,尤其要进一步调动城市更新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给出了相关建议。

  一批示范项目成为消费新场景

  城市更新对于打造新质生产力成长空间、全面提升城市建设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重点督办了城市更新方面代表建议,今年继续聚焦城市更新,将《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作为重点监督议题,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集中开展了检查活动。

  报告指出,实践中,五大类城市更新项目有序实施,一批示范项目精彩亮相,成为网红打卡地、消费新场景和区域新地标,受到市民赞扬。如朝阳区亮马河风情水岸项目、经开区天空之境产业广场项目,充分激发了商圈活力;海淀区交大东路58号院更新项目、丰台区方庄街道区域综合性改造项目、昌平区昌盛园改造项目,有力改善了居住环境;石景山区模式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等项目,为市民增添了高品质的文化展示和体验场所。

  部分项目堵点难点尚需打通

  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报告指出,城市更新协调推进力度仍需加大。目前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等存量资源缺少全面梳理、统筹谋划和综合利用。城市更新项目还存在布局相对分散的情况,集中连片的综合效益未能有效发挥。一些更新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还需要打通,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后空间再利用的新业态审批路径不通畅,落地难。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改造升级的分级分类认定标准不健全,满足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需求的配套设施不完善,对企业吸引力不强。

  城市更新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调动。报告指出,城市更新微利可持续盈利模式仍需探索,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本市城市更新项目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0多亿元。由于前期投入大、运营周期长、盈利空间小,城市更新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强,部分项目市场主体投资信心不足,积极性不高。

  国有企业在城市更新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目前市区国有企业持有大量直管公房、老旧小区、低效产业园区、低效楼宇、工业厂房等存量资源,但是由于更新改造资金投入压力大,主动更新意愿不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产权单位构成复杂、情况多样,居民对更新项目诉求不一,往往难以达成共识,影响改造顺利实施。

  建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规划引领,促进城市更新资源要素的科学配置,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城市更新项目高效实施。

  要激发多元主体活力,实现城市更新更可持续的发展。报告建议,要坚持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更新的利益协调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财政资金的归集与统筹利用,发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研究城市更新微利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和区域资源统筹利用等方式,提升运营收益能力,实现更新项目资金平衡,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报告建议,要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国有企业主动承担更新责任。搭建基层议事协商沟通平台,促进居民、产权单位和实施主体等各方达成更新共识。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引导居民共担改造成本。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符合城市更新特点的金融产品。

(责编: 郭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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