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差异化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
“作为生态环境厅厅长,我一直关注和推进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领域的改革,特别是与民生实事密切相关、能够让群众有实实在在获得感的改革。”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方敏满怀深情地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而她关注的这件“小”事,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即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今年我带来了《关于优化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的建议》。近年来,我们将蓝天保卫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来抓,狠抓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提升,车用燃油质量不断提高。”
然而,在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现行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亟须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方敏指出,当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存在检测时间长、检测成本和检验费用较高、服务理念落后等问题。特别是小、微型载客汽车强制尾气检测对机动车污染监管收效不大,社会公众对目前的车辆尾气检测制度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较低,改革的呼声很强。
为此,方敏提出《关于优化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的建议》。比如,针对非营运小、微型汽车,将现行的6年免上线检测时间适当延长。车主每年自行网上申报车辆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车辆,予以免于上线检测”。
同时,进一步加强遥感监测技术的应用推广,实现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网络化、即时化、智能化、法治化,既为公众提供快捷、便民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服务,也为相关监管部门高效、精准执法提供便利。
因为汽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改革涉及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多部门的联动,方敏表示,希望可以通过在杭州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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