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 编制使用向应届毕业生倾斜
中新网天津5月29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29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该市将增加公务员招考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数量,加大事业单位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力度,编制使用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
公开的《天津市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显示,官方制定了四方面40条措施,要求开发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长效推进机制,压实各单位高校就业工作责任,旨在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措施》强调,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空间,引进企业拓展就业岗位,培育发展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扩大企业招用规模。落实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帮助各类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引导其挖掘岗位资源,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属国有企业今年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扩大10%以上,提供不低于3000个就业岗位,定向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扩大央企在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增加公务员招考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数量,区级以下机关招录公务员,除定向及特殊需求职位外,原则上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必须落实的定向招聘、专项招聘计划外,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且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50%。
《措施》要求,全市事业单位和区级以下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及岗位实际需要,可以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适当压缩编制空额,用于招聘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全面推进高职院校人员总量管理,支持高职院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增加社区工作者招聘数量;扩大“三支一扶”岗位招募人数;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募人数。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给予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房租补贴;举办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设立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专项组,对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选手和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并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支持。
《措施》要求明确任务责任。教育部门将就业情况作为高校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政治能力、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准。对于9月1日前就业率达到90%以上的高校给予表彰奖励,就业率不足70%的高校取消党建评优资格,约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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