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中经谣言粉碎机 做谣言终结者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5月29讯 (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然而有人却在网络空间捏造事实、撒播谣言、制造恐慌。为此,中国经济网推出中经谣言粉碎机系列报道,为公众还原真相。我们呼吁:科学防控,抗击疫情,做谣言终结者!
谣言粉碎机一:扬州市汶河小学东区校发现疫情?不实!
据《扬州晚报》官微报道,就“扬州市汶河小学东区校发现疫情”的传言,5月28日,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发布《关于“扬州市汶河小学东区校一(7)班少数学生出现发热症状”的情况通报》称,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5名学生结果均为阴性。
据悉,5月28日,在汶河小学东区校一(7)班级晨报过程中,班主任接到10位家长的请假申请,主要症状是喉咙疼痛,其中有4名学生有低烧现象,在家测温反馈37.3℃左右。随即在到校学生的晨检中,检测到该班又有1名学生有低烧现象,校医立刻联系家长,回家就医。学校立刻按照规范程序处置。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5名学生结果均为阴性。
谣言粉碎机二: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一学生感染新冠病毒?不实!
据广安市政法委官微“广安政法”5月27日消息,针对“一名2019级学生返广(安)途中与一名确诊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一节车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返校复课各班立即排查”的传言,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情况公告》澄清事实。
公告称, 5月25日晚,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开学复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告,该校经管学院2019级会计2班学生王某某在返广(安)途中,与巴中市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于5月22日同乘T9次列车。经调查核实,两人虽乘坐同一列车,但未同时乘坐同一车厢,未有直接接触。王某某到广安后,没有返校,也没有与在校师生接触。5月26日,广安市疾控中心对王某某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请广大网友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特殊时期,发现造谣现象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上清朗环境,为阻击疫情贡献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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