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对在养野生动物坚决反对一律灭杀等粗暴简单做法
中新社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9日对外发布了《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指导各地稳妥处置在养野生动物。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推进禁食野生动物举措后续工作,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国家林草局特制定《技术指南》。
对于在养野生动物的处置,《技术指南》提出,各地要在准确掌握本区域在养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基础上,分类制定具体处置方案,经科学评估后由基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律不得由养殖企业或养殖户擅自放生、灭杀或遗弃。
国家林草局提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是对在养野生动物进行科学处置的首要原则,坚决反对一律灭杀等粗暴、简单做法。特别是对在养野生动物健康个体,要尽可能通过放归自然或调配用于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用途。对暂不具备放归自然条件或难以短期内进行跨区域调配的,应先行移交收容或委托代养,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放归自然或调配。对确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存在疫病风险的伤病个体等,经确认后方可实施无害化处理,尽可能减少野生动物种群损失。
对于补偿工作,《技术指南》指出,可依据实际情况设定妥善处置过渡期,在补偿工作未到位、非养殖户自愿的情况下,不得强制处置;做好工作衔接,把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与养殖户调整生产经营方向相结合,尽可能发挥其现有养殖设施的作用,减少损失;对异地实施放归自然或合理调配的活动要及时进行跨区域协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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