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发布15条举措 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
中新网上海7月30日电 (记者 李姝徵)上海金融法院30日发布《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据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介绍,为充分发挥上海金融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为临港新片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和可预期的金融司法保障,此次发布的《若干举措》提出了15条服务保障举措。
上海金融法院方面表示,将对标国际金融审判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优化涉外金融纠纷解决程序,降低诉讼成本,提升纠纷解决的便利化程度;聚焦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研判和防范化解。
《若干举措》提出,将探索聘请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疑难、新类型涉外金融案件审理;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外籍当事人使用英语参加诉讼活动。
在纠纷解决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将建设“一站式”涉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建立由中外专家参与的特邀调解员制度;同时还将优化涉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规则,制定涉外金融审判指引,规范涉外金融案件审判程序。
此外,上海金融法院将探索支持临港新片区内注册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约定在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有关金融民商事争议进行仲裁。
在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要依法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自愿参与试点相关测试项目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赵红介绍,为提升金融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上海金融法院还将探索建立“测试案例”机制,推动临港新片区内市场主体就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纠纷提起测试诉讼,以明确权利义务分界,及时规范金融市场行为。
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将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契合临港新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金融审判机制,为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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