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7月30日,长江中游干流莲花塘、洞庭湖城陵矶水位退至保证水位以下,至此长江、淮河、太湖主要控制站全部退至保证水位以下,且仍在回落,主要防洪工程未发现重大险情。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30日16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同时,要求南方地区继续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降级不能减力,把巡查防守作为当前防汛救灾重中之重的同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做好排涝、清淤、消杀等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当前,北方防汛进入关键期,极端强降雨天气开始增多,可能出现较重汛情。7月30日,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召开会商研判会,进一步部署统筹做好南北方防汛救灾工作。要求北方地区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逐级逐项将防汛责任压实到岗到人,盯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细做实危险区群众的安全转移方案,完善重大险情处置方案,做好物资、装备、队伍、专家等各项准备,确保有力有序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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