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12人参选立法会提名无效 中联办:坚决支持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香港中联办网站消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7月30日发表声明,对选举主任依法决定部分人士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的提名无效,表示坚决支持。
发言人表示,选举主任对黄之锋、郭荣铿等12名人士参选立法会作出提名无效的决定,是严格根据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香港选举法律办事,理据充足,合法合规。为了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及立法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特区政府有关方面已有言在先,多次重申将严格按《立法会条例》和《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等法律规定,全力支持选举主任依法履职,决定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发言人指出,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一国两制”下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议员,参选人必须真心实意地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我们看到,这些被决定提名无效的人士,其言行均突破了法律底线:有人公开鼓吹“港独”“自决”;有人“告洋状”乞求外部势力制裁香港,干预香港特区事务;有人宣称当选后将无差别地否决财政预算案和政府法案,以瘫痪特区政府;有人从根本上反对香港国安法,声称要“继续抗争到底”等等,可谓劣迹斑斑。这些人为瘫痪特区政府、颠覆国家政权、全面“揽炒”香港而来,怎么可能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国家、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承担重要宪制责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岂容这些图谋毁掉“一国两制”、毁掉香港繁荣稳定的无良之辈登堂入室?
发言人强调,邓小平先生早就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真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从政者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从政者理应遵从的政治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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