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合法合理 确保香港社会正常运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月11日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决定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合宪合法合理,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为香港立法会继续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香港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利于确保立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利于确保特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创新发展智库总裁王禹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对当下香港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和香港特区政府正常运转都有积极、正面的意义。居民的生命和健康是第一位的,决定明确第六届立法会议员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稳定了香港社会秩序,使香港社会和香港特区政府可以专注于抗疫、民生等,符合香港整体利益和居民福祉。从长远来看,香港社会各界应当在共同抗疫中互相帮助、增强沟通,充分利用“一国两制”优势和香港自身竞争力,带领香港重新出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解决香港特区因疫情推迟立法会选举而产生的立法机关“真空期”问题,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不容挑战的法律约束力。田飞龙说,同心抗疫,确保市民生命健康安全,是当前香港的头等大事。
“这一决定合宪合法合理。”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说,首先,作出决定的主体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和责任依据宪法和基本法,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香港特区自身不能解决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这一决定具有权威性。其次,香港当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立法会,决定是基于化解当前全球公共卫生危机带来的香港特区立法机关空缺问题,具有迫切性和合理性。
李晓兵说,决定有利于息纷止争,包括减小有关司法诉讼造成的不确定性,确保了立法机关正常运作、特区政府有效施政,为香港社会未来一段时间的正常稳定运转提供了保障,有利于特区政府和整个香港社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当前最紧要的疫情防控工作。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