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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或作个别下调

发布时间:2020-10-12 13:49:00来源: 中国之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今天表示,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总体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经会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总台央广记者侯艳)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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