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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刻】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0-11-18 14:34:00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王斌通、马成

  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是在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未来的远见卓识和继往开来的历史担当,深刻指明了今后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优先领域、重点任务,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至关重要。尤其是在社会治理领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不仅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同时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纳入战略举措。这些目标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行动指南,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具有积极引领作用。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不断发展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努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在望。事实雄辩地证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形成的一条弥足珍贵的社会治理经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有效治理,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十四五”时期,要继续深化社会治理实践,持续丰富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的基本内涵。一方面,要密切聚焦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关心的事情抓起,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做到人民群众参与治理实践、评判治理成效、共享治理成果;另一方面,尊重并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群众的治理智慧,持续保持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共谋治理的优良传统,理性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形势,成功破解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各种痼疾和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增进人民福祉。

  二、创新思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不断丰富,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目标,形成了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制度、国家政治安全捍卫制度、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制度、社会治安防控制度、公共安全监管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制度、社会基础管理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智能化建设制度、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制度、平安建设责任督导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原创性和生命力的制度性成果。然而,正如公报所言,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因而,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必须立足实际,创新思路,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十四五”时期,要精准掌握和理性应对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中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坚持优化完善顶层设计与鼓励支持基层大胆探索相统一,推进各地各部门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继续总结、提炼社会治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坚持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既要注重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更要注重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继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型,持续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顽症难题的能力,引导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三、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继续夯实。这些成就来之不易,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审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认真落实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成功抵御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的背景下逐步取得的。但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我们仍需持续不懈地加速社会治理创新,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十四五”时期,要积极顺应亿万群众的期盼,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收入、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问题,继续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群众的协作优势和强大合力,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一系列破解民生发展及社会治理难题的科学机制,让更多的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以更加多元的方式实现社会治理,并且更加公平地享受社会治理成果,实现人民群众的就业质量、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卫生健康水平、养老服务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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