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总工程师杜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王生林,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建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樊永学发布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生态环境厅、统计局、农业农村厅等18个单位和部门于2017年-2019年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区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全体普查人员辛勤工作,广大普查对象全力配合,在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大的情况下,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普查对象11921个,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
2017年底,全区普查对象数量11921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576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157个,生活源375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5个。从区域来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各类污染源数量占到全区总数的66.22%;从行业来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5个行业占到全区工业污染源总数的54.01%。此外,截止到2017年底,全区机动车保有量1415025辆,工程机械保有量5.6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470.39万千瓦,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4260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22621架次。这是各类污染源的基本分布情况。
从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看,化学需氧量16.94万吨,总氮1.62万吨,氨氮0.53万吨。从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看,氮氧化物23.01万吨,颗粒物29.77万吨,二氧化硫16.00万吨。本次普查还对部分行业和部分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进行了调查,排放量为8.55万吨。全区固体废物的情况为:2017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290.83万吨,综合利用量1969.59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2.19万吨),处置量2700.51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5.90万吨),当年存储量为637.20万吨。
宁夏污染源普查有了“一个库”“ 一张图”
本次普查形成了宁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规范统一的数据库,包括清查名录库、普查数据库、电子档案库等,存储了2100余张数据库表、46万余个数据字段、187万余条数据记录,形成了宁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一张图”。根据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所有档案做到了有序管理和安全存放。
根据“一污普”和“二污普”公报结果,十年时间,全区农业污染排放总氮从1.47万吨下降到0.54万吨,下降幅度达63.3%,化肥使用量持续零增长;在全区农业生产总值增加85%、农民收入和奶产量实现“双翻番”的情况下,化学需氧量由6.24万吨增加到10.78万吨,仅增加4.54万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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