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关系23万多渔民生存发展 生计有保障吗
长江禁捕关系23万多渔民生存发展——
退捕渔民生计有保障吗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金亮
总体来看,沿江10省(市)已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正有序推进。专家认为,要加大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和转产就业、基层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力度。同时,要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禁渔之后监管跟上,否则非法捕捞就难以禁绝。
11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关于加强长江退捕渔民农业农村领域就业帮扶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地方统筹各类保障扶持政策,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在农业农村领域有明确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长江退捕渔民实施就业帮扶,千方百计增加退捕渔民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长江禁捕退捕关系23万多渔民的生计问题,涉及重点水域怎么“禁”、渔村渔区怎么“稳”、禁捕以后怎么“管”等多个方面。农业农村部调度情况显示,截至10月23日,沿江10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落实转产就业119481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4.44%,社会保障168441人,占应纳入社保退捕渔民基数的98.18%。总体来看,沿江10省(市)已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正有序推进。
专家认为,要加大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和转产就业、基层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力度。
落实社保——
让退捕渔民“老有所养”
做好渔民生计保障工作,直接关系禁捕能否持续、渔区能否稳定。
马鞍山市是安徽省沿江地区退捕渔民人数最多的地市,该市将符合参保条件的长江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参照被征地农民参保做法,采取就高的15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供渔民选择,明确待遇可叠加,账户可转移合并。符合条件的0岁至59岁退捕渔民享受每人每月200元过渡期生活补助,补助期限2年。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代缴资金作为捕捞权收回补偿的组成部分。
记者此前在多地采访时发现,广大渔民对长江渔业有感情,也愿意为长江大保护作贡献。各地实施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进度很快。不过,不少省份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不高。渔民此前收入普遍高于当地农民,一些渔民反映按最低缴费标准认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月养老金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他们期望参照被征地农民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落实渔民养老保险,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低保水平。
好消息是,按照财政部、人社部的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地区正抓紧出台参照被征地农民标准把退捕渔民纳入社会保障的具体政策措施,争取让退捕渔民社会保障达到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水平。江苏省将退捕渔民全部按照失地农民标准纳入社会保障,湖北省洪湖市将保护区1000多户渔民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专家建议,针对一些地方退捕渔民多、财政压力大的情况,有关地区在社保补助方面可采取逐年补助的办法,缓解财政压力。为充分保障退捕渔民享受养老保险补助权益,根据养老保险缴费要求,不妨以“时间换空间”,实行政府补助“先缴后补”,由退捕渔民参保缴费后,凭相关凭证,分15年逐年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障补助资金。
推动转产——
让长江渔民“端好饭碗”
禁捕后,适龄的长江渔民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这也是一次生产方式的巨变。
经人社部摸排统计,截至10月23日,各地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自主创业、安排公益岗位等方式,已落实转产就业119481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4.44%。其中,通过渔业产业安置、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兜底、务农等相对稳定就业渠道,落实转产就业57828人,占已转产就业人数的48.40%;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等其他渠道落实转产就业61653人,占已转产就业人数的51.60%。总体看,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稳定性较低,转产就业质量不高。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说,退捕渔民中50岁以上的超过一半,80%只有初中以下学历,转产再就业面临不少困难。退捕渔民集中的重点县,要创新思路,组织退捕渔民成立渔业合作社,利用退田还湖水面开展水产养殖、休闲渔业,支持参与稻鱼综合种养等项目,拓展就地就近转产就业空间。要将退捕渔民纳入就业重点人群,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介绍、有组织劳务输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每个退捕渔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有相对固定收入。
协助巡护,变捕鱼为护鱼,既是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一种创新,也是退捕渔民就业安置的一个途径。目前,在长江多个重点水域,都有由退捕渔民组成的协助巡护队参与长江保护。湖北省宜昌市落实禁捕资金5000多万元,结合江豚巡护项目,解决12名渔民安置问题,变捕鱼人为护鱼员。在湖南省浏阳市,渔民合伙成立了河道清理有限公司,承接了浏阳河部分河段的河道保洁和垃圾清运业务,吸纳了多名上岸渔民加入。
长江渔民的优势是熟悉鱼,虽然不能再捕捞长江水生生物,但可以发挥长处从事渔业养殖。在不少地方,退捕渔民变身职业农民,变长江捕捞为稻渔种养。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按照“退捕渔民+农业园区”的利益联结模式,鼓励渔民发挥专业优势,支持退捕渔民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养殖加工、休闲渔业。对有发展产业意愿的退捕渔民,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给予农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和优惠。目前,全区从事种植养殖产业的退捕渔民有128人。
补齐短板——
充实长江渔政执法力量
自7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不过,在专项行动之外,日常监管也需要加强。记者了解到,现在的短板主要是日常执法监管。据有关部门调查,沿江县市渔政执法力量普遍薄弱,在长江禁捕退捕涉及的227个重点县中,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渔政执法机构不到100个,与长江十年禁渔的要求很不匹配。
“我们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打造渔政执法新格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说,安徽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沿江市县渔政管理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渔政管理、渔政执法、渔业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保障,全省超1000名编制落地保障,超2000名人员在位在岗。同时,积极推进渔政执法信息化装备建设,在长江流域配置了80多套小目标雷达、多光谱高清光电设备以及一批执法船艇和无人机,提升了打击非法捕捞技防能力。
合理扩延长江口禁捕范围是近期有关部门为系统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采取的关键措施。长江口地处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交界水域,是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的洄游通道和关键栖息地。近期,农业农村部专门部署,要求坚持江海统筹、水陆共治,扩延长江口禁渔区范围,强化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资源保护效果;坚持区域协同、源头防治,建立部省工作协调机制,共管共治、共建共享,强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法捕捞。
专家建议,要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禁渔之后监管要跟上,否则非法捕捞就难以禁绝。要树立水上问题岸上解决、部门问题综合解决的工作思路,建立公安、渔政、市场监管紧密配合的协作机制,健全水生生物保护、水产品销售、执法监管等工作体制机制,保持打击非法捕捞和非法交易力度不减。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和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雷达、无人机、船艇、车辆系统联动,构建人防技防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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