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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和金融机构联合出台35条意见 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时间:2020-12-01 16:51: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哈尔滨12月1日消息(记者冯志远 通讯员赵丽丽)12月1日,黑龙江省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新闻发布会在黑龙江高院召开,公开发布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联合制发的《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5条,旨在通过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黑龙江全省各级法院要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现一站式纠纷解决;金融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体系,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逐步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要组建调解专家库,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金融机构还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绩效考核评价,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意见》明确了诉前对接、诉中对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相互衔接、程序转换的方式,规定对典型性金融纠纷可作为示范案件由法院先行审理判决,引导当事人按此标准达成调解协议。还规定由黑龙江高院、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重大典型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共同构建金融风险提示预警机制,防止因个案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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