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助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日前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出十条措施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据悉,十条措施包括: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积极推动绿色租赁业务发展、创新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协同推进排放权交易发展、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完善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金融宣传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
其中,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措施提出,将采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业务中心、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等方式,切实提升天津市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在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措施方面,将鼓励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加快推动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推广排污权、节能环境保护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能效信贷,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推进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绿色建筑及绿色消费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
据了解,近年来,天津市绿色金融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经济和环境效益逐步显现,有力支持了天津地方经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天津市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3184.30亿元,其中,单位绿色贷款余额达3181.02亿元,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11.8%,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天津绿色租赁业务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金融租赁公司绿色贷款余额达1021.17亿元,占全市绿色贷款余额的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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